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经兴宾区委同意,现将黄志星等同志拟提拔任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2年5月1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兴宾区委办公楼四楼;邮政编码:546100;联系电话:0772-4216258、4226558)。
黄志星,女,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兴宾区人大财经工委副主任,拟提拔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张宁,男,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兴宾区文化稽查大队大队长,拟提拔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
2012年5月10日
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来宾市2012年公推差选领导干部简章》规定,经兴宾区委同意,现将彭守壮等同志拟提拔任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2年5月1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兴宾区委办公楼四楼;邮政编码:546100;联系电话:0772-4216258、4226558)。
彭守壮,男,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良江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拟任八一街道党工委书记;
韦书谦,男,197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兴宾区农村党员干部科技培训中心干部,拟任兴宾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左司阳,男,197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寺山乡一中教师,拟任兴宾区工商联副主席;
潘学雷,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兴宾区司法局基层工作股股长,拟任兴宾区司法局副局长;
潘养和,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蒙村乡中心卫生院院长,拟任兴宾区卫生局副局长;
雷雨,女,197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兴宾区远程办副主任,拟任兴宾区供销联社副主任;
杨思才,男,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兴宾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拟任兴宾区政协文史委副主任;
蓝伶,女,197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兴宾区农村党员干部科技培训中心干部,拟任兴宾区侨联副主席;
梁修田,男,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兴宾区国库支付中心干部,拟任兴宾区纪委执法室主任;
韦海鹰,女,1983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凤凰镇驻北五办事处副主任,拟任兴宾区纪委纠风室主任;
莫圣帝,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兴宾区古三小学教师,拟任兴宾区乡镇副职;
陆锋,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三五乡中学教师,拟任兴宾区乡镇副职;
何磊,男,197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兴宾区财政培训中心干部,拟任兴宾区乡镇副职;
成经庭,男,1984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小平阳镇二中教师,拟任兴宾区乡镇副职;
左荷琳,女,1986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南泗乡中学教师,拟任兴宾区乡镇副职;
罗惠,女,198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寺山乡一中教师,拟任兴宾区乡镇副职;
黄青云,女,198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河西小学教师、河西街道团工委书记,拟任兴宾区乡镇副职;
覃霖,男,198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三五乡莲塘小学教师,拟任兴宾区乡镇副职;
韦晓梅,女,1985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干部,拟兴宾区乡镇副职。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
2012年5月9日
兴宾区2012年公推差选科级领导干部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公告
根据《来宾市2012年公推差选领导干部简章》规定和 “适岗评价”结果,现将确定为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一、八一街道党工委书记职位
韦忠善 石牙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韦俊宇 小平阳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玉 周 三五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朱自强 桥巩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莫 锋 凤凰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彭守壮 良江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二、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副书记职位
韦书谦 区农村党员干部科技培训中心干部
黄 程 区委组织部干教股股长
黄金略 五山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龚曼芳 城北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覃 峥 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干部
覃映丽 区府办秘书股股长
三、区工商联副主席职位
左司阳 寺山乡一中教师(借调区委办工作)
杨 杰 区委组织部组织股副股长
李 碧 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干部
陈 团 区农村党员干部科技培训中心干部
莫树波 良塘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站长
覃焕发 良江镇党委宣传委员、政府副镇长
四、区司法局副局长职位
卢献泽 城厢乡中心小学教师(借调区法制办工作)
冯雅玲 寺山乡党委统战委员
张亮秋 区司法局凤凰司法所所长
罗友才 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覃馨慧 区司法局陶邓司法所所长
潘学雷 区司法局基层工作股股长
五、区卫生局副局长职位
韦光鲜 陶邓乡卫生院院长
韦梦璇 正龙乡卫生院副院长
兰玉球 迁江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麦 荣 城厢乡卫生院院长
蒙艾芬 七洞乡政府副乡长
潘养和 蒙村乡中心卫生院院长
六、区供销联社副主任职位
韦俊强 市第四中学教师(借调区府办工作)
封永定 寺山乡二中教师(借调区发改局工作)
梁 宇 迁江镇一中教师(借调区委办工作)
覃 杰 七洞乡党委组织委员
覃海学 区工商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雷 雨 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七、区政协文史委副主任职位
韦威锋 城厢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思才 区委办副主任
李立群 区新闻中心副主任
黄焕霞 凤凰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覃蒙坚 平阳镇屯兵小学教师(借调区政协办工作)
谢素琴 区农村党员干部科技培训中心干部
八、区侨联副主席职位
何观娇 来宾祥和小学教师
郑家强 区法院书记员
黄天惠 区经贸局副主任科员
黄永芳 区特教学校教师
黄海华 区文体局财务股副股长
蓝 伶 区农村党员干部科技培训中心干部(借调区委办工作)
九、区纪委执法室主任职位
韦少前 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主任、挂任凤凰镇政府镇长助理
何媛秀 团区委办公室主任
周桂琼 石牙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莫柳英 三五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干部(借调区就业服务中心工作)
梁修田 区国库支付中心干部
覃国恩 平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十、区纪委纠风室主任职位
韦海鹰 凤凰镇北五办事处副主任
苏 毅 三五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秋立 迁江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何 湖 区纪委检查室副主任
招 禅 河西街道纪工委书记
黄 赳 石牙乡党委组织委员
十一、乡镇副职职位
韦少贵 陶邓乡党委组织干事
石振国 小平阳镇一中教师(借调区审计局工作)
左少斌 城厢乡中学教师(借调区发改局工作)
卢 依 区燃气站干部
苏绍报 寺山乡二中教师(借调区委政法委工作)
何 磊 区财政培训中心干部
张裕浪 市第三中学教师(借调区府办工作)
张耀亮 蒙村乡农业服务中心干部
陆 锋 三五乡中学教师(借调区委办工作)
陆国劼 寺山乡二中教师(借调区委宣传部工作)
莫圣帝 区古三小学教师(借调区委办工作)
黄 弢 小平阳镇党委组织干事
黄志丹 市第二中学教师(借调区委办工作)
覃 宁 良江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干部((借调区老年大学办公室工作)
覃泽毅 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
覃哲娟 蒙村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干部(借调区就业服务中心工作)
蒲法成 迁江中学教师(借调区府办工作)
潘小杏 桥巩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十二、乡镇副职职位(非中共党员科级领导干部)
王秋艳 平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干部、镇妇联主席
韦克艳 陶邓乡中心校教师、乡妇联主席
韦彭亮 石牙乡中心小学教师(借调区法制办工作)
左荷琳 南泗乡中学教师(借调区府办工作)
田国芳 区刑教安置基地干部
成经庭 小平阳镇二中教师
朱富桃 大湾乡东番小学教师(借调区府办工作)
江 鹏 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实施股副股长
卓 强 市第二中学教师(借调区府办工作)
黄 红 区征地办秘书
黄 妮 区财政局资金管理所干部
蒲润友 桥巩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十三、乡镇副职职位(科级女领导干部)
韦华芳 区第三小学教研组长((借调区教育局工作)
韦菊丽 石牙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吕秋玲 南泗乡中心小学教师(借调区政协办工作)
农翰林 区流动计生站干部
余桂香 石牙乡综治办副主任
陈晓芸 桥巩乡党政办主任
罗 惠 寺山乡一中教师(借调区人大办工作)
莫英岸 七洞乡农业服务中心干部、乡妇联主席
黄青云 河西小学教师、河西街道团工委书记
覃日兰 三五乡党委组织干事
覃柳娟 大湾乡东番小学教师(借调区府办工作)
潘柳芬 蒙村乡二中教师(借调区残联工作)
十四、乡镇副职职位(科级年轻领导干部)
韦 强 五山乡亭仙小学教师(借调区民政局工作)
韦晓梅 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干部
卢彩萍 区财政信息中心干部(借调区委办工作)
朱韦先 寺山乡一中教师((借调区府办工作)
朱艳妮 区财政信息中心干部(借调区委办工作)
杨美媛 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干部(借调区委办工作)
张欢莲 石陵镇挂榜小学教师
姚 玲 区动物疾病疫控中心副主任
黄 勇 正龙乡中学教师
覃 霖 三五乡莲塘小学教师(借调区督考局工作)
谢 青 南泗乡大宝小学教师((借调区府办工作)
蒙小燕 三五乡分界小学教师(借调区府办工作)
来宾市兴宾区公推差选领导干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经兴宾区委同意,现将谢森林同志拟提拔任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2年4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兴宾区委办公楼四楼;邮政编码:546100;联系电话:0772-4216258、4226558)。
谢森林,男,198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兴宾区委组织部组织股股长、组织员办主任,拟提拔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
2012年4月11日
来宾市2012年公推差选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来宾市处级领导干部公推差选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决定采取市县联动的方式公推差选一批领导干部、一批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一批女领导干部和一批年轻领导干部。
一、公推差选职位和职位要求
(一)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和职位要求
1、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10个)
(1)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位要求: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经济类专业,熟悉掌握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工作规律,具有一定的经济理论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2)市法制办副主任职位要求:熟悉政府法制工作,有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工作的经验,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文字写作的能力。
(3)市水利局副局长职位要求:了解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一定的水利工作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文字写作的能力。
(4)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国家文化新闻出版工作的有关政策,有较丰富的文化工作管理经验,有一定的文艺策划或创作专长。
(5)市体育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体育竞赛活动的有关规程,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综合协调和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6)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位要求:食品、药学、医学、法律等相关专业,熟悉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一定的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7)市招商促进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国家有关产业、财税、土地规划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经济、房地产、企业管理和项目投资建设等相关业务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经常在外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8)市接待办副主任职位要求:熟悉机关事务和公务礼仪,有一定的接待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字写作、综合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
(9)市总工会纪检组长职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工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了解国家有关经济、财税、审计等方面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
(10)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职位要求:具有会计师任职资格,熟悉掌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有关经济、财税等方面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有从事财政工作五年以上实践经验,主持过县(市、区)财政部门全面工作三年以上,或在地(市)级财政部门主持过2个以上科(室)工作经历,或主管一个单位财务会计3年以上,精通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分析研究和文字写作能力。
2、副处级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职位(2个)
非中共党员干部,具体职位待确定拟提拔人选后再明确。
3、副处级女领导干部职位(2个)
女性干部,具体职位待确定拟提拔人选后再明确。
4、副处级年轻领导干部职位(2个)
具体职位待确定拟提拔人选后再明确。
(二)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和职位要求
1、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共29个),其中兴宾区13个、合山市2个、忻城县1个、象州县3个、武宣县2个、金秀县8个。
(1)兴宾区八一街道党工委书记职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务工作,有基层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
(2)兴宾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副书记职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交往能力。
(3)兴宾区工商联副主席职位要求:熟悉非公有制经济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
(4)兴宾区司法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司法工作程序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经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兴宾区卫生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医疗卫生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医学相关专业知识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医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从事医疗工作的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兴宾区供销联社副主任职位要求:熟悉企业改革改制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运作程序,有从事经济工作的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7)兴宾区政协文史委副主任职位要求:熟悉政协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以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8)兴宾区侨联副主席职位要求:熟悉国家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归侨或侨眷身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谊能力。
(9)兴宾区纪委执法室主任职位要求:熟悉纪检监察工作,具有法律相关专业知识,有从事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
(10)兴宾区纪委纠风室主任职位要求:熟悉纪检监察工作,具有法律相关专业知识,有从事纪检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
(11)兴宾区乡镇副职职位(3个,不具体到乡镇)要求:熟悉农村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12)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职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
(13)合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位要求:熟悉政务服务工作的有关规程,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
(14) 忻城县招商促进局党组书记职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务工作和国家有关产业、财税、土地规划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15)象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位要求:熟悉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有较丰富的计划生育工作经验和群众工作基础,有较强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调查研究和分析判断能力。
(16)象州县委党校副校长职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17)象州县中医院院长职位要求:熟悉医疗卫生的有关政策法规,具有较扎实的中医专业知识和与专业对应的执业资格((临床医学专业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对外协调、分析判断能力。
(18)武宣县民政局纪检组长职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熟悉民政工作,具有一定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
(19)武宣县黄茆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职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熟悉有关宣传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熟悉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0)金秀县档案局局长职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熟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和调查研究能力。
(21)金秀县水利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水利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有水利或工程建筑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22)金秀县编委办副主任职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熟悉编制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23)金秀县旅游管理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旅游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从事旅游工作的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24)金秀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交通运输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交通运输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交往能力。
(25)金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有关水产畜牧兽医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从事水产畜牧兽医工作的经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26)金秀县审计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从事审计、经济、财务等相关工作的经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27)金秀县司法局副局长职位要求:熟悉司法工作程序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经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2、非中共党员科级领导干部职位(10个),其中兴宾区、忻城县、象州县、武宣县各2个,合山市、金秀县各1个。
(1)兴宾区乡镇副职职位(2个,不具体到乡镇)要求:非中共党员,熟悉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2)忻城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副局长职位要求:非中共党员,熟悉水库移民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具有比较丰富的农村基层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忻城县红十字会副会长职位要求:非中共党员,熟悉红十字会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救助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
(4)象州县教育局副局长职位要求:非中共党员,熟悉教育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教育方面的专业知识,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政协象州县委员会文史教卫委副主任职位要求:非中共党员,熟悉政协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以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武宣县副科级领导职位(2个,不具体到职位)要求:非中共党员,熟悉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交际能力。
(7)合山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职位要求:非中共党员,熟悉红十字会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救助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
(8)金秀县监察局副局长职位要求:非中共党员,熟悉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监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有一定的法律工作经验,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和组织协调能力。
3、科级女领导干部职位(10个),其中兴宾区、忻城县、象州县、武宣县各2个,合山市、金秀县各1个。
(1)兴宾区乡镇副职职位(2个,不具体到乡镇)要求:女性,熟悉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2)忻城县卫生局副局长职位要求:女性,熟悉医疗卫生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医学相关专业知识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医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从事医疗工作的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忻城县欧洞乡党委宣传委员、副乡长职位要求:女性,中共正式党员,熟悉有关宣传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熟悉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象州县妇女联合会主席职位要求:女性,熟悉党和国家妇女儿童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
(5)象州县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职位要求:女性,熟悉残联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
(6)武宣县妇联副主席职位要求:女性,熟悉党和国家妇女儿童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
(7)武宣县副科级领导职位(1个,不具体到职位)要求:女性,熟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交往能力。
(8)合山市卫生局纪检组长职位要求:女性,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医疗卫生业务,具有一定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
(9)金秀县文明办主任职位要求:女性,熟悉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策划、文字综合与对外协调能力。
4、科级年轻领导干部职位(10个),其中兴宾区、忻城县、象州县、武宣县各2个,合山市、金秀县各1个。
(1)兴宾区乡镇副职职位(2个,不具体到乡镇)要求:熟悉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2)共青团忻城县委员会副书记职位要求:熟悉青少年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具有共青团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策划、对外交往能力。
(3)忻城县红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4)象州县大乐镇党委委员职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5)共青团象州县委员会副书记职位要求:熟悉青少年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具有共青团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策划、沟通协调能力。
(6)武宣县禄新乡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职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熟悉有关宣传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熟悉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武宣县通挽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职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熟悉有关宣传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熟悉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8)共青团合山市委员会副书记职位要求:熟悉青少年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具有共青团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策划、沟通协调能力。
(9)金秀县综治办副主任职位要求:熟悉国家综治方针政策,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有较丰富的政法综治工作经验和群众工作基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判断和文字写作能力。
二、公推差选范围、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选拔范围
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面向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科级领导干部职位面向职位所在县(市、区)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了解报考职位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密切联系群众,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实绩突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群众公认。
(三)任职资格
1、副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
(1)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应当具有在正科级(或者相当于正科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并在正科级(或者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位工作三年以上(副处级年轻领导干部任职资格条件适当放宽,但应符合《广西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暂行办法》规定条件,即应在正科级领导职位工作一年以上或在副科级领导职位工作三年以上,且在近三年内年度考核连续两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获得市一级以上综合性表彰)。企业单位人员任职资格实行“两个比照”的办法。一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照企业的管理层次或者规模大小来比照。二是年销售(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03年5月22日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划分标准,按照企业的规模大小比照。企事业单位人员资格条件参照《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3)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报考副处级年轻领导干部职位年龄要求在32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符合条件的副处级干部可以报考相关的职位。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至2012年3月31日。
2、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
(1)推荐为正科级领导干部,应当在副科级(或者相当于副科级)领导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推荐为副科级领导干部,应当在科员(或者相当于科员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推荐为正科级年轻领导干部,应当在副科级(或者相当于副科级)领导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或科员(或者相当于科员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推荐为副科级年轻领导干部,应当在科员(或者相当于科员级)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人员资格条件参照《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2)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推荐为正科级年轻领导干部,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推荐为副科级年轻领导干部,要求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符合条件的科级干部可以报考相关的职位。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至2012年3月31日。
三、公推差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由市公推差选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推差选办”)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印发公推差选《简章》,各县(市、区)也可在本县(市、区)媒体上转发公推差选《简章》。
(二)公开推荐。公开推荐可采取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群众联合举荐和个人自荐的办法进行。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和群众联合举荐应征得本人同意。每个推荐对象只能推荐为一个职位的任职人选。推荐为副处级领导干部的,推荐材料报市“公推差选办”,推荐为科级领导干部的,推荐材料报各县(市、区)“公推差选办”。
公开推荐所需材料:1、《来宾市市县联动公推差选领导干部登记表》。2、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单位盖章)。3、被推荐对象的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4、被推荐对象的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5日前。
(三)资格审查。由市“公推差选办”、县(市、区)“公推差选办”分别对被推荐为副处级职务人选和科级职务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为确保公推差选质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8比例的职位不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职位或放弃报考。
(四)单位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反馈给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范围进行定向民主推荐,同时进行民主测评。
(五)组织评价。在民主推荐中得票率超过70%以上,民主测评中优秀票、称职票之和达70%以上,且没有发现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即可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如同一县(市、区)或同一单位推荐为同一职位的人选超过1人的,由县(市、区)党委或单位党组讨论决定1名推荐人选报市“公推差选办”或县(市、区)“公推差选办”( 年轻领导干部职位推荐人选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中得票率达70%以上,且没有发现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面试人选由考评委员会确定。考评委员会由处级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和有关专家等15位同志组成。考评委员会成员根据组织评价结果和推荐对象的德才表现等情况对推荐人选进行适岗评价,然后评分,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余下11位考评委员会成员的平均分即为推荐对象的得分。每个职位按得分高低以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市“公推差选办”或县(市、区)“公推差选办”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
(七)差额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每一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作为考察对象。市委组织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八)差额酝酿。考察结束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然后提交市委书记或县(市、区)委书记、副书记和分管纪检、组织工作的常委进行酝酿。考察后如有考察对象存在突出问题不适合任用的,则只提交适合任用的考察对象讨论酝酿。
(九)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召开市委常委会或县(市、区)委常委会进行讨论酝酿,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任人选。参加常委会投票表决的常委必须超过应到会常委的三分之二,才能进行投票表决。缺席的常委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也不另行投票。根据计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得票超过应到会常委的半数方可作为拟任人选。如果某个职位没有人选得票超过半数的,可就该职位进行第二次票决;第二次票决也没有人选得票超过半数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市委常委会或县(市、区)委常委会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该职位可以空缺。
(十)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职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对任职人员,属委任制的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适当工作。属选任制的依法选举,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四、公推差选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3月31日前)
(二)公开推荐(4月5日前)
(三)资格审查(4月6日前)
(四)单位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4月15日前)
(五)组织评价(4月20日前)
(六)面试(4月20日前)
(七)差额考察(4月30日前)
(八)差额酝酿(5月10日前)
(九)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5月10日前)
(十)办理任职手续(5月20日前)
五、有关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及各县(市、区)公推差选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市公推差选办联系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行政中心六楼前楼东面市委组织部607、609、611室;联系人:罗炜、石兰康、郑王乐 ;联系电话:0772-4278080、4278063、4278062;传真:0772-4278059;邮编:546100。
兴宾区公推差选办联系地址:市前卫路13号兴宾区委组织部;联系人:潘爱华;联系电话:0772-4216258;传真:0772-4226558;邮编:546100。
合山市公推差选办联系地址:合山市人民中路1号市委组织部;联系人:陈莉莉;联系电话:0772-8917066、15277256586;传真:0772-8912356;邮编:546500。
忻城县公推差选办联系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9号县委组织部;联系人:邓巧媛;联系电话:0772-5512702、5512005;传真:0772-5511870;邮编:546200。
象州县公推差选办联系地址:象州镇光明路县委办公楼四楼县委组织部;联系人:罗江峰;联系电话:0772-4352760;传真:0772-4362291;邮编:545800。
武宣县公推差选办联系地址:武宣镇城东路9号县委组织部;联系人:李沛英;联系电话:0772-5226648;传真:0772-5213547;邮编:545900。
金秀县公推差选办联系地址:金秀镇功德路37号县委组织部;联系人:罗珊;联系电话:0772-6218375;传真:0772-6212127;邮编:545700。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2012年3月28日